室外的天,我一转头就可以看得到,那是一种似雾霾般的颜色。我突然想起了那明媚的少女,那温暖了我学生时代的挚友。是她,在无数个如今天一般的日子里,伴我走过。我觉得,我们是命中注定的相遇,而你将会是我一生的伙伴。
有时候,不得不承认,确实存在命中注定的缘分。那是个阳光明媚的中午,我与好友在校园里漫步,操场上的人很多,大多我都不认识,不经意的向那边扫了一眼,一眼便看到了她。那时的她一手插着腰,一手拿着沙包,毫不掩饰的大笑,一口大白牙衬着那健康的肤色,高挑但略带清瘦的身影,不知能爆发出多少能量,把沙包狠狠的甩出,命中了。我看见,那笑,那么好看,一下子点亮了我的眼。
静静的在那伫立了几分钟,随口问了一句,那是谁啊。本不以为会得到答案,没想到好友竟然认识,当即侃侃而谈。原来她还算得上是个风云人物,比我们低一届,成绩经常处在年级前三,第一的情况也很多,脾气很好,人缘极好,再加上爱玩,与那些孩子们都打成一片,就连老师也过分喜爱这个有活力的女孩。我那时觉得她就是那被上帝宠爱着的女孩。
不久便知道了她的名字,若男,若男。我们的计算机课,需要用到下一年级的课本,好友门路多,拉着我便去了她们教室门口。不多时送来了两本书,我翻开其中一本,上面那三个飘逸帅气的文字,便那样入了我的眼。只此一眼,我便记住了,至此从未忘过;只此一眼,我脑海中便不自觉浮现出那个身影;只此一眼,我知道了,她的名字。
真正有交集的日子,不同于那天的明媚,那是我最失意的时候。中考失利,回到母校复读,因招的复读生数量不足以达到开班的程度,我便作为插班生走进了他所在的班级。那时他们还在上课,没有多余的桌子,作为外来者的我狼狈的站在教室后。这情况本不至于让人如此狼狈,偏偏在我前方坐着的,是我很早便认识的一个帅气男孩,他酷酷的在前面睡着,一睁眼便发现了狼狈的我,吓得我赶紧移开了相交的视线,慌乱中,我看到了她。于是,我笑了,那时我便知道,接下来的日子定不会寂寞。
我就这样走进了她的生活,相知,相识,却也让我真正知道了她,故乡在河南的她,跟着父母从小就来到了这个她陌生的地方,异乡生活的她,多亏了有很多小伙伴陪着她,生活过得很快乐。知道了这些之后,我愈发喜欢着她,她阳光,她坚强,我享受着她带给我的阳光与快乐。那时的我们很快乐,有很多很多好朋友陪着我,复读的日子并不乏味。我们一起走进了高中,同是一个班,无形中距离又拉近了许多,我们一起去吃小吃,一起迟到,一起被罚站,一起逛街,一起回家。市区里几乎都有我们留下的大大小小的足迹。
可是好景不长,高二分班,我们被分到了虽然只有一墙之隔的不同教室,但联系却明显不如之前那么频繁,但有时间也在一起玩耍。那时的我,收起了许多坏习惯,上课便认真听课,下课老老实实做作业,只偶尔会在夜晚挑灯夜读,看的是一个朋友喜欢收藏的《爱格》系列的小说。和她的联系都在吃饭时间,平时也多是我率性而为,她配合着我时间。在我难过的时候过来陪我,听我抱怨,在我高兴的时候陪我一起乐。细细想来,我为她做的却少之又少,而她总是脾气很好的包容着任性的我。
放假时,总是会去她家叨扰一番,叔叔阿姨也如闺女一般待我。有她在的日子里,我的生活充满了阳光,永远不会感到孤单,一直觉得会这样一直走下去。没想到,分别的日子,那么快就来了。就在离高考只剩两三个月的时候,她不得不离开,去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。虽然早就知道了,但总以为不过就是几个月,去了就还会再回来,所以难过也只是一刹那,考完了会再见的,我一直这样安慰自己。
日子一天天的逼近,终于无可避免的来了。我和她的朋友们提前吃了她的送别餐,收拾好了行装,到了离开的那天,我被朋友拉着去送别,没心没肺的送走了她,无所谓的转身继续学习,。我若无其事的在校园里走着,到处找寻着她的痕迹,但却什么都没找到,与她有关的一切都已消失不见,那么干净。那时才更加真切的意识到,失去了她。脑海里闪过她对我说的话,回去了之后不一定还回不回来,父母也会跟着回去。阵阵失落感迎面扑来,不知是什么东西吹进了我的眼,让我看不清那路,让我再也找不到那明媚的少女。
那时的我忘了,有一种聊天工具叫做QQ;我忘了,有一种通讯工具,叫做手机;我忘了,只要可以联系,终有再见的一天。所幸,我忘了,她没忘。
再次联系上已是各自去了各自的学校,有了自己的手机之后。那会知道了,那个明媚的少女依在。认识她七年有余,重新联系上后,她又继续,给我传递满满的正能量。如今的我们有了新的生活目标,将来的将来,我们要到同一个城市,一起打拼,一起生活。我正为此而努力学习,等到找到工作后,再相聚。
到如今我们快三年没见面,但我相信,再见的那一天,不会太远。到那时,定要为她遮风挡雨,撑起一片天,让她可以肆无忌惮的笑,永远做那个明媚的少女。那时我们住在我们的家里,我们的小天地里,打打闹闹。那情景,只是想想,便令我嘴角含笑,不能自拔。